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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氢能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氢能发展。

  • 分类:行业资讯
  • 发布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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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氢能发展。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黎明气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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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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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自 2012年国务院发布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引领世界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加速融合,推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新能源汽车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 2021—2035年。

第一章 发展趋势

第一节 新能源汽车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正在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跃升,有效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智能交通体系和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巨大增长潜力。近年来,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相继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促进未来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第二节 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

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产销量、保有量连续四年居世界首位,电动化跻身世界前列,网联化、智能化发展势头强劲,共享化应用市场孕育兴起,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与此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也面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发展动力亟待转换、核心技术供给不足、产业生态尚不健全等新形势、新问题。必须抢抓战略机遇,巩固良好势头,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等领域优势,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融合开放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特征

随着汽车产业动力来源、生产运行方式、消费使用模式全面变革,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由零部件、整车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企业之间的“链式关系”,逐步演变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网状生态”。相互赋能、协同发展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内在需求,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创新和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时代特征,极大地增强了产业发展动力,激发了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第二章 总体部署

第一节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汽车产业由大变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产品产能布局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法规标准制定、绿色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

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构建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协调推进。强化部门协同,促进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调推进机制,把制度优势和市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开放发展。践行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落实汽车领域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高企业国际化、规范化经营能力,加快融入全球市场。

第三节 发展愿景

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融合发展协调高效、产业生态健全完善,纯电动乘用车成为主流,燃料电池商用车实现规模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我国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25%,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内的商业化应用,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4.0L/100km,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1.0kWh/100km。 [3] 

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形成市场竞争优势,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 40%,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7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广泛应用,在部分城市道路规模化应用,汽车新车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第三章 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坚持整车与零部件技术创新并重,加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并行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能力。

第一节 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

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研发新一代模块化高性能整车平台,攻关纯电动汽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突破整车智能能量管理控制、轻量化、低摩阻等共性节能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综合性能。

突破关键零部件技术。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开展先进模块化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探索下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智能网联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及系统开发,突破计算基础平台、云控基础平台等技术瓶颈,为整车集成创新提供支撑。

专栏1: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工程

实施动力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开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环节前瞻技术研究,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全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实施智能网联技术创新工程。支持企业跨界协同,研发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控制、复杂系统重构设计、智能网联安全和多模式评价测试等关键技术,突破计算平台、云控平台、高精度地图与定位、V2X(汽车与外界信息交互)、关键传感器、智能车载终端、线控执行系统等核心技术与产品。

实施新能源汽车基础技术提升工程。加快突破车规级芯片、车载操作系统、新型电子电气架构、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基础元器件、关键生产装备、高端试验仪器、开发工具、高性能自动检测设备等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开展高强钢、高性能铝合金、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和合成橡胶及制品等车辆轻量化关键材料产业化应用。

第二节 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

进一步健全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汽车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市场化运行机制,聚焦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突破产业化过程涉及的核心工艺、专用材料与设备、标准和检测等短板弱项,提升服务行业企业能力。引导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跨领域合作,建立面向未来出行的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创新平台,联合攻关基础交叉关键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及关联产业融合创新能力。

第三节 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

依托行业机构统筹推进资源共享、科技中介、成果转化等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提高技术转移、信息服务、人才培训、项目融资、国际交流等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应用虚拟现实、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虚拟仿真、测试验证平台,提升整部件元器件的测试评价能力。

第四节 加强人力资源与知识产权保障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立适应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编制行业紧缺人才目录,优化关键领域学科布局,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与工匠精神,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树立正向激励导向,实行股权、期权等多元化激励措施,增强创新活力和动力。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科研人员开发新能源汽车领域高价值核心知识产权成果。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打击力度。构建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强专利运用转化平台建设,建立互利共享、合作共赢的专利运营模式。

第四章 构建新型产业生态

围绕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和服务等全价值链环节,以生态主导型企业为龙头,以关键系统创新应用为牵引,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产业生态。

第一节 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

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围绕多元化生产与应用需求,通过开放合作和利益共享,打造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在产业基础良好、创新要素高度集聚的地区,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建设协作高效、共同发展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水平。到2025年形成 2-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第二节 促进关键系统创新应用

加快车载操作系统开发应用。以整车企业需求为牵引,发挥龙头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坚持软硬协同攻关,集中开发车规级车载操作系统。围绕车载操作系统,构建整车、关键零部件、基础数据与软件等市场主体深度合作的开发与应用生态。通过产品快速迭代,扩大用户规模,加快车载操作系统产业化应用。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完善动力电池多层次多用途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报废退出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

专栏 2:新型车载操作系统生态建设行动

鼓励整车及零部件、互联网、电子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组成联盟,以新型车载操作系统开发与应用为核心,通过迭代升级,提升操作系统与应用程序的安全性、可靠性、便利性,扩大应用规模,形成开放共享、协同演进的良好生态。

第三节 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深化行业管理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新技术豁免机制,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市场体系。

完善能效管理政策。基于能效标准,建立新能源汽车与内燃机汽车统一评价体系,健全汽车税制,鼓励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建立与碳交易市场的衔接机制。

健全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开展整车、零部件安全技术研究,加快功能安全等新型安全标准研制。完善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五章 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标准对接,完善法规体系,促进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新一代信息通信与新能源汽车全面深度融合,构建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融合发展

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双向能量互动。加强高循环寿命动力电池技术攻关,推动柔性配电网络建设升级。统筹新能源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需求,综合运用政策及经济性手段,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双向能量高效互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

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鼓励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与气象、可再生能源电力预测预报系统信息共享与融合,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制氢与风电光伏协同调度,逐步提升车用可再生能源比例。

第二节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融合发展

促进一体化智慧出行服务发展。加快建设涵盖前端信息采集、边缘分布式计算、云端集中管控的新型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场地用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和出行服务企业共建“一站式”服务平台,精准匹配个体出行需求,构建“出行即服务”新型交通出行服务模式。

构建智能绿色物流运输体系。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农村物流、港口短驳等领域应用。开展港口集疏运通道、高速公路等场景下的自动驾驶物流车辆编队运行。推广模块化运输、单元化物流、无人物流等新模式应用,打造安全高效的物流运输服务新业态。

第三节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

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交互。充分发挥蜂窝通信网络基础优势,以无线通信、定位导航等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推动车辆与道路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广泛互联和数据交互,为多级联动的自动驾驶控制决策和应用服务提供保障。

推进以数据为纽带的“人-车-路-云”高效协同。基于汽车感知、交通管控、城市管理等信息,构建“人-车-路-云”多层数据融合与计算处理平台,开展特定场景、区域及道路的示范应用,促进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应用服务创新。

打造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汽车身份认证和数据管理体系,加强数据、应用服务在汽车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分类管理和访问控制,完善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应急响应机制,保障新能源汽车“端管云”各个环节信息安全。

第四节 强化融合发展保障

健全协调发展机制。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强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在政策规划、标准法规等方面的统筹,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大数据平台,促进各类数据共建共享与互联互通。

建立融合发展标准法规体系。建立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标准体系。明确车载操作系统、车用基础地图、车桩信息共享、云控基础平台、车用无线通信等技术接口标准。加强伦理道德规范研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等政策法规。

专栏3:“新能源汽车智慧城市”行动

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城市与城际智能交通、异构多模式通信网络融合综合示范,推动城市无人驾驶共享出行服务、物流配送、市政环卫、定制化公交和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

制定“新能源汽车智慧城市”评价体系,从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市场开放程度、智慧能源和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完善程度、融合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建设情况、宣传普及力度等维度进行评价,对获得“新能源汽车智慧城市”的地方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

第六章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动充换电、加氢、信息通信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和使用效率,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

第一节 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即插即充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依托泛在电力物联网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快形成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联合建立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加强充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研发,规范无线充电设施电磁频谱,提高充电设施安全性、一致性等要求,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方联合开展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

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在充电资源稀缺区域建设智能立体充电站,提升公共场所充电服务能力,拓展增值服务。完善充电设施保险制度,降低企业运营和用户使用风险。

第二节 协调推动智能路网设施建设

建设支持车路协同的无线通信网络。加快车用无线通信技术升级,不断满足高级别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推进新一代无线通信网络建设,提供低时延、高可靠、大带宽的网络通信服务。推进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视频监控设施、通信设施等智能互联加快差分基站建设,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高精度定位领域应用。

第三节 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保障体系建设

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先进适用储氢材料产业化。开展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气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

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电车完善政策法规环境。建立促进氢燃料制储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机制。完善加氢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建设、验收、投运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加强加氢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提高加氢基础设施安全标准及检测认证能力。健全车用高压储氢装置标准及测试体系。

专栏4:建设智能基础设施服务平台

统筹充电技术和接口、加氢技术和接口、车用通信协议、智能化道路建设、数据传输与结算体系等标准的制修订,构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建设智能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开展充电、加氢、智能交通等综合服务试点示范,实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智能管理。

第七章 深化开放合作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品牌培育,加大力度开拓国际市场。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认证、金融、培训等服务,推动高质量国际合作。

第二节 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

加强产业链国际合作。把握共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机遇,推动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基础设施、技术标准、金融服务、商业模式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快向资源能源、回收利用等全链条延伸。鼓励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海外发展联盟,支持整车、零部件、基础设施企业及相关机构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设产业园区。

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新能源汽车标准协调与国际互认,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国际化消费信贷体系。引导企业规范海外经营行为,适应目的国法规要求,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第三节 深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

发挥多双边合作和高层对话机制作用,建立政府间新能源汽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国际经贸投资规则制定,形成新能源汽车领域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鼓励国内外科研院所、企业、行业机构拓宽交流渠道,开展技术研究、市场开发、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检测认证、会议展览、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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